學校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和《南寧師范大學2022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南師研字〔2022〕3號)等文件精神,在學校紀委和學院紀檢監(jiān)督組全程監(jiān)督下開展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錄取工作已順利結(jié)束,并已公布了兩批擬錄取名單。
4月28-29日,經(jīng)考生申請,我校擬錄取考生中共有3位考生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為了確保不浪費招生指標,圓滿完成2022年研究生招生任務,學校組織有關單位開展了補錄工作,共遞補錄取了3位考生。
現(xiàn)將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擬錄取名單(第三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4月29日-5月16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nèi)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電話:0771-3905906,郵箱:3323723031 qq.com)反映。
1.此名單為擬錄取名單,列入名單的考生在公示期結(jié)束后,由我校報廣西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和教育部,經(jīng)審查通過后,方列入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正式錄取名單。
2.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一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3.入學后3個月內(nèi),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調(diào)查處理。
4.定向考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擬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的考生(報考時選擇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在考生錄取前,需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請考生務必重視,勿因我校未及時收到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而影響錄取。
凡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若因落實工作等個人原因而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請務必于2022年4月30日中午12:00時前,第一時間告知擬錄取二級學院研究生工作秘書或?qū)W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老師。否則,對于這種不誠信行為,我校將發(fā)公函告知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要求相關單位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因此造成的不能正常學習或工作等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公示期間,學校還將進一步審查考生各方面的資料,如出現(xiàn)不符合擬錄取資格條件或擬錄取考生主動放棄擬錄取資格的,我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備錄考生依次遞補擬錄取,擬錄取名單也將實時更新,請及時關注附件。
南寧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9日
原文標題:南寧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擬錄取名單公示(第三批)
原文鏈接:https://yjsxy.nnnu.edu.cn/info/1021/24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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