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在后續的審核環節,如果發現擬錄取考生的相關信息不符合錄取條件,我校有權按有關規定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2.擬錄取名單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2日)。最終錄取結果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3.復試時未提交《政審表》等復試材料的擬錄取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3日內提交至相關學院電子郵箱進行審核,提交方式詳見各學院復試細則。逾期未提交審核者,我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4.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調檔函預計在6月中旬發放。報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變化的考生,請于5月1日-10日將變更通訊地址、聯系人姓名、考生編號、聯系電話、擬錄取專業名稱等信息發送至hbjmdxyzb@126.com郵箱。
5.擬錄取名單中錄取狀態為“復試合格”是指該考生復試考試合格,如相關專業后續增加招生計劃,會依次進行遞補擬錄取等相關操作。如“復試合格”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擬錄取通知,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擬錄取資格。
6.其他
(1)擬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不調取個人檔案;擬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須將個人檔案調到我校。
(2)擬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10天內,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接受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下載)并按照學院要求提交紙質版(一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接受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的考生按照如下辦法處理: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錄取類別認定為“非定向”;學習形式為非全日制的,不予錄取。
附件:河北經貿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及錄取名單一(一志愿)
附件:河北經貿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及錄取名單志愿二
附件:河北經貿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三(一志愿)
附件:河北經貿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四(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