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湖南農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實際,現制定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上級關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相關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規范管理,堅持疫情防控與復試工作“兩手抓、兩不誤”的工作方針,平穩有序做好2022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院黨委副書記和院黨委紀檢委員
成 員:各學科(領域)負責人、各學科導師代表
職 責: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
組 長:學科(領域)負責人
成 員: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中級職稱導師
候考官:2名
秘 書:2名
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職責: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領域)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候考官職責:負責核驗考生身份及資格審查,向考生發送消息通知、組織考生有序參加面試,負責本組復試場地秩序維護、復試全程網絡設備調試與全程錄像錄音資料的留存。
秘書職責: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對專家打分表、復試成績等表格進行整理、統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等工作。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 員: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學科負責人、導師代表
職 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招生信息公開網站https://sltm.hunau.edu.cn/。
監督辦公室:湖南農業大學第八教學樓南211
監督電話:0731-84673518
(四)網絡遠程復試技術保障小組
網絡技術:白東明15874201042
緊急聯系人:趙凱慧 15874187497
(五)疫情防控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胡德勇 王 輝
成員:劉峻峰 復試秘書 侯考官
職責:復試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學校有關文件執行。明確考點考場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試教師、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對考試場所統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統一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采用 “云考場”(主平臺)、騰訊會議(備用平臺)等軟件平臺進行。遠程復試具體要求詳見《湖南農業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及環境等要求說明》。
(二)復試時間
2022年4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 — 下午6:00
(三)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四)復試名單
見附件表1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根據招生簡章要求組織實施,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考生要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并遵守復試紀律,材料原件于入學復查時再核對,如發現復試考生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審查所需的材料以電子檔形式在復試前通過遠程面試系統進行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及成績單。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7.本人手寫簽名《誠信復試承諾書》。
8.湖南農業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六)復試費繳納
復試費標準:120 元/次,具體繳費方式見《湖南農業大學網上繳納復試費操作指南》,未在規定時間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繳費后因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及未錄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七)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英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口語)、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以及加試(招生簡章規定的專業或考生)共五個方面。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時事政策理解、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方式為定性評價,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開放性考試,以口頭回答的方式進行;評價方式為定性評價,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全國高等農業院校教材:《農業工程概論》,中國農業出版社,張偉主編。
3. 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 30 分,其中聽力、口語各15分,以口頭作答的方式進行,考官根據互動對話情況進行評價后分別確定成績。
4. 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滿分 70 分,以口頭問答的方式進行,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科研素質和潛力進行考察。
(八)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內容、分值及地點等見《水利土木學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一覽表》

(九)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權重為 30%。考生的最終錄取以綜合成績排名為準。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30%,各項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 2 位。
四、調劑工作
(一) 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對于同一批次申請調劑我校且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學院提出的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7.對于同一批次申請調劑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制定選拔標準。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水平相關的調劑考生選拔規則,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復試的要求與條件,具體見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
8.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碩可以調入專碩,專碩不能調入學碩,全日制考生可以調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調入全日制。
(二) 調劑程序
1.調劑專業及缺額
1.調劑專業及缺額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研究方向名稱 | 類別 | 學習方式 | 缺額 |
農業工程 | 082800 | 農業水土工程 | 學碩 | 全日制 | 2 |
2.考生申請調劑
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3.學科專業審核調劑志愿
各二級招生單位審核調劑考生申請材料,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后由研招辦統一發放調劑復試通知。
4.考生確認復試通知
考生及時在調劑系統中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取消相應資格。
5.調劑考生復試及錄取
調劑考生復試辦法、錄取規則與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辦根據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放擬錄取通知。收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點擊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規則
1.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專業基礎知識測試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6)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
(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
(8)體檢不合格者。
3.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6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二)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 6 月 1 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調寄我校的,須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學院(系)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調取的理由和檔案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8月3日)。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湖南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寄達錄取學院。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定向就業協議書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體檢
學校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定的要求進行體檢,并按要求將體檢報告在復試前提交給學院,本校應屆畢業生可到校醫院進行體檢。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一)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二)學校的復試工作由校紀委辦公室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三)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其他要求
(一)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放棄處理。
(二)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初試成績。
(四)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湖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以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為準。
九、上報擬錄名單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院招生計劃及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報考類型確定擬錄取名單,將于2022年4月20日前收齊本次復試記錄、擬錄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湖南農業大學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
2022年4月1日
原文標題: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原文鏈接:https://sltm.hunau.edu.cn/tzgg/202204/t20220401_316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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