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一)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對碩士生復試工作進行監督。
(二)各學科導師組按照“三隨機”原則組織復試(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考官組專家、隨機抽取復試試題)。考官應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人員組成。每個復試考官組專家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含主考官一名,另外配備秘書1名。復試考官組應認真履行對本學科專業招生復試工作的職責,對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復試錄取結果負責。對于考生就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或異議,復試考官組依相關規定向考生做出解釋。
二、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者,可參加復試。
(二)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和原則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國家A區分數線。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 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可視為相同,且按數學一、二、三順調。
4.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他要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須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優先選擇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較強、綜合素質良好的生源。
三、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應于4月10日12:00前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材料以原件掃描件的形式,通過郵件提交【 1.將資格審查材料按照順序整合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姓名—資格審查材料)。2.將復試補充材料按照順序整合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姓名—復試補充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郵件至郵箱:y87645171@163.com,郵件標題格式:“專業—姓名—復試資格材料”,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
(一)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手持身份證照片面的展示照片。
3.初試準考證掃描件/照片。
4.學籍學歷證明
應屆生應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屆考生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應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6.應屆生應提供學生證。
7.往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8.在讀研究生應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9.《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
10.《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
(二)復試補充材料
根據復試要求,我院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考生請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素質能力評價的評分依據。
以上材料,復試前提交原件掃描件,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不退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采用騰訊會議平臺進行網絡遠程復試。考生端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等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院官網通知。
2.復試總分:100分。
3.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
4.考核辦法:通過網絡遠程復試進行。按照三隨機復試考官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考核,考生當場回答問題,必要時,復試考官組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5.復試差額:招生人數與復試考生人數比例為1:3。
6.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復試開始前,考生在研招辦的組織下,集中進行隨機抽簽確定考試順序。
7.隨機確定復試考官組專家:復試專家由研招辦組織抽簽,隨機分配進入各專業的面試小組。
8.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復試開始前半小時,試題專管員從保密室領取試題分發到面試組,考生指定編號由復試考官組組長為其抽取題目,并向考生宣讀、出示題目。每道題目一經使用立即銷毀,不得重復使用。
(二)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由外語能力考核、專業素質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三部分構成,采取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1.外語能力考核(4分鐘,30分)
重點考核考生對外語基本知識的掌握、表達能力。考生使用英語進行口頭測試,復試考官組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
2.專業素質能力考核(10分鐘,60分)

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以及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等。
3.綜合素質能力考核(6分鐘,10分)
重點考查考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潛力、創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以及參加文化體育活動、公益勞動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首先考生進行不少于3分鐘的個人情況口頭匯報。主要匯報本科階段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情況,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應以課程學習和科研情況為匯報重點。復試專家根據考生匯報情況進行提問,考生進行口頭作答,復試專家根據考生既往和面試現場表現情況給出得分。
(三)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由復試考官組專家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復試考官組專家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五、復試成績及錄取
(一)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二)錄取優先級為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同時參加復試,依據總成績分別排序,從高到低順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錄取名單。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錄取后,剩余招生指標再用于錄取調劑生。
(三)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或復試違規違紀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錄取規定者。
5.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網上擬錄取通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接到擬錄取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以通知要求為準)登錄系統進行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六、復試時間
各學科專業復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院官網通知。
七、信息公布
在我院官網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
擬錄取名單在院官網公示十個工作日。
八、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在院公示擬錄取名單期間,擬錄取的考生需向研招辦郵寄醫院(二級甲等以上)的體檢報告原件(近3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須有醫院體檢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院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其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明,并向研究生部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在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應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
十、咨詢、申訴及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部研招辦提出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則,研招辦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答復;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研招辦調查后,報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受理復議后予以答復。
(一)招生咨詢
研究生部研招辦
電話:020-87645171
郵箱:y87645171@163.com
(二)申訴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電話:020-87645146
(三)監督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監察室
電話:020-38803230
原文鏈接:https://www.gdass.gov.cn/MessageInfo_9212.shtml
以上就是“2022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廣東省社會科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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